提要

据惠州医疗保障局时间消息,为完善生育保障支持政策,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新政,主要调整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费用的支付标准,提高了惠民程度,门诊产前检查费用全额报销,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博罗县人民政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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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5年10月1日起,惠州市实施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新政,主要包括以下调整: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产前检查、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药品费用按照甲类支付,个人不需先自付诊疗项目和医用耗材费用。门诊产前检查费用由统筹基金全额报销,报销比例为100%,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人员,产前检查待遇按本市标准执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按相关实施细则执行。分娩或终止妊娠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支付比例依照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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