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9月26日消息,《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已于2025年8月19日通过审议,计划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规范代理支库业务审批,保障国库资金安全,规定了申请条件、审批流程和监督管理要求。【中国人民银行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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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支库业务审批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旨在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代理支库业务审批行为,保障国库资金安全。申请代理支库业务的商业银行、信用社须持有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资产负债状况良好,具备风险控制能力,内部管理规范,且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技术条件。资金结算渠道必须畅通,确保资金收支安全、稳定、及时、可靠。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监管通报和审计报告等。审批流程中,初审行需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指标包括资金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等。审批行需在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0日。获得许可的代理银行需与初审行签订代理支库业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每年年终,代理银行需向初审行报告上一年度代理支库业务办理情况,包括国库业务量、风险控制及整改情况。初审行在收到年审材料后应在20日内作出年审结论,若结论为“不合格”,需督促限时整改。 如代理银行在审批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初审行可依法变更或撤回行政许可。该办法同时适用于农村合作银行,并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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