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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时间消息,民政部与中央社会工作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旨在提升社会组织理事会的机构建设与能力,明确理事会的职责包括编制发展规划和决定重大事项,要求合理设置理事会规模,强化成员教育管理,优化决策机制并确保党组织的全面领导,推动理事会有效履职。【珠海市人民政府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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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提出,理事会是社会组织的重要决策机构,主要承担编制发展规划、决定重大事项、制定管理制度、防范运行风险等职责。要求社会组织科学划分理事会与其他内部治理机构的职责,并确保理事会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不得进行委托。 《意见》要求合理设置理事会规模和负责人数量,并加强对理事会成员的教育管理,推动提升理事履职能力。强调理事长为第一责任人,需推动理事会决议落实,督促理事会成员正确履职,确保民主选举和协商过程公开、结果公正。 理事会需加强会议筹备,完善会议召集、议题征集、服务保障等制度,提高会议议题质量,确保每名理事会成员平等且充分发表意见,采用一人一票进行表决。要求建立健全委托参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报告和信息披露等制度,强化理事会决议落实全过程管理监督。 《意见》强调社会组织要支持党组织与理事会协作,制定党组织参与决策事项清单,完善理事会工作评价机制,增强理事会成员的履职积极性和责任感。同时,提出探索履职承诺制度,推动理事会成员忠实履行职责,建立完善理事会履职情况记录、档案管理及信息公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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