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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辽宁日报时间消息,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疾控局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旨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新的巡回医疗制度将组建多层次医疗队伍,覆盖省内脱贫县和医疗能力薄弱区域,开展巡回医疗、健康宣教和医务人员培训等服务,着重提升地方病和传染病的诊疗能力。【东北新闻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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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和省疾控局联合印发通知,建立常态化巡回医疗制度,旨在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的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升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省级巡回医疗队由省卫健委组织,要求每支队伍不少于5人,其中60%以上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市级巡回医疗队由公立三级医院等组建,人数要求为至少5人(其中至少1人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县级队伍由县医院组建,至少3人(中级以上职称不少于1人);乡镇队伍由乡镇卫生院组建。巡回医疗服务将覆盖医疗服务能力薄弱的县域,确保每季度至少1次的巡回医疗服务,乡镇和村级每月也需不少于1次。巡回医疗内容包括健康宣教、医务人员培训、远程协作等,致力于提升常见病和重点传染病的诊疗能力,并支持县级医院建设急救中心,促进专科均衡发展,提升医院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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