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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储能与电力市场9月30日消息,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组织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的存量项目,并划分存量与增量项目的时间节点为2025年6月1日。同时,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也发布通知,开始增量新能源项目的电量竞价登记工作,要求申报存量项目的清单于10月15日前报送,并明示了存量及增量项目的申报范围与条件。【同花顺财经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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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广东省发布了《关于申报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存量项目的通知》,要求各地能源主管部门与电网企业共同组织存量项目的申报,审核通过的项目清单需于10月15日前报送广东省发改委。存量项目包括已于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以及通过竞争性配置确定业主的海上风电项目。对于未在2025年6月1日前全部投产的项目,申报要求包括将项目核准容量变更为已投产容量,并承诺在2026年6月30日前全部建成投产。 此外,广东电力交易中心于同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登记的通知》。2025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增量项目投资主体需登录“广东电力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登记。竞价登记的主体范围包括在2025年6月1日后投产且已完成政府核准的新能源项目,以及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投产的尚未投产项目。2025年5月31日前全容量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不参与竞价,集中式光伏和陆上风电项目也不参与机制电量竞价。 通知强调,项目投资主体需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错误或逾期登记所造成的后果由项目投资主体自行承担。建议参与竞价的项目在2025年10月16日前提交资料以顺利参加首轮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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