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媒体**近日消息,珠海市发展改革局正式印发《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试行)》,这是该市首次针对电化学储能领域制定的专项安全管理政策,标志着珠海在全省率先构建全生命周期的储能安全监管体系,为全国储能产业安全监管提供了“珠海样板”。该办法明确了监管对象、覆盖全生命周期的安全管理要求,并健全监管机制,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电化学储能行业高质量发展。【珠海市人民政府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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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改革局印发了《珠海市电化学储能安全监管办法(试行)》,旨在构建覆盖电网侧、电源侧和用户侧的全生命周期储能安全监管体系。截至2025年8月,珠海市电化学储能装机总量已超365MW·h,2025年上半年新增装机总量突破160MW·h。该办法适用于额定功率不低于100千瓦或容量不低于100千瓦时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明确界定监管对象,涵盖规划、备案、设计、施工、运行和退役管理的安全要求。市发展改革局联合六部门发布《珠海市用户侧电化学储能安全技术指引》,形成政策与技术的协同体系,推动全市电化学储能产业的规范化监管。未来将开展政策培训,推动立法工作,并加强协同监管,以提升电化学储能行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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