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东北新闻网2025年9月8日消息,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旨在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和维护市场秩序。案例包括某县交通运输局限制外地招标代理机构、某开发区管委会鼓励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某市政府办公室优先推荐上市企业产品、某市政府对境外上市企业给予资金扶持、某县政府对新增纳税规上企业提供财政奖励,以及某市对新引进软件企业给予差异化奖励等,均被认定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所有涉及的政策措施已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督导下整改完毕。【东北新闻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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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案例中,涉及财政支出和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包括: 1. 某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对境外上市或买壳、借壳等方式在境内证券交易市场上市并将上市公司注册地迁至该市的企业,融入资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给予资金扶持。 2. 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关于进一步稳经济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规定,对于每年新增纳税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不含采矿企业、地产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20万元的扶持资金。 3. 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出台的《关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规定,对新引进的国内外重点领域软件企业,且落户之日起两年内年度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按实缴注册资金2000万元(含)至5000万元、5000万元(含)至1亿元、1亿元(含)以上,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 这些政策措施均涉及特定经营者的财政奖励或补贴,并可能影响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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