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媒体**3月16日报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启动氢能综合应用试点工作,中央财政将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城市群提供奖励资金支持,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为16亿元。试点要求申报城市群明确牵头城市与参与城市的任务分工,评估项目风险并明确绿色氨醇的商业模式。试点目标包括构建完整产业链,确保终端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实际产量不低于设计产能的60%。链接

商机眼

3月16日,中央财政将对城市群给予奖励资金支持,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奖励上限不超过16亿元。根据测算,单个绿色氢氨醇项目制氢规模为1.8万吨/年,在试点四年期间可领满3000积分,对应补贴金额为2.4亿。相对应的绿氨规模为10.2万吨/年,电制甲醇规模为9.6万吨/年。申报城市群应具备1个及以上建成或在建的绿氨项目,产能不低于10万吨/年;绿色甲醇项目产能不低于5万吨/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分别不低于2万吨/年和1万吨/年。试点目标包括终端用氢价格不高于25元/千克,并且绿氨、绿色甲醇实际产量不低于设计产能的60%。试点申报项目的能耗要求为碱性水电解制氢系统能耗≤5kWh/Nm3,质子交换膜水电解制氢系统能耗≤4.8kWh/Nm3。单个企业在单个城市群试点期内最多给予3000分奖励,在全部城市群内最多给予4500分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