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媒体**时间消息,青岛自贸片区近日印发《现代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旨在推动金融产业提档升级,该办法包括促进金融资源集聚和支持金融业务发展两部分,共设9条措施,最高补助可达1亿元。扶持措施涵盖首次在青岛自贸片区开展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分支机构,鼓励设立特色金融机构,并支持融资租赁和保险产品的开发与推广,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旨在提升金融服务水平,解决企业融资困难。链接
商机眼
根据《扶持办法》,对在青岛自贸片区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的法人持牌金融机构,按实缴注册资本的2%给予补助,最高可达1亿元;对金融机构分支机构,按级别、规模给予不同金额补助,最高可达500万元。首次开展经营活动的金融租赁公司按实缴资本金2%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对融资租赁公司实收资本增加值1亿元及以上的,按实缴资本金给予1%、1.5%两档补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于以飞机、船舶、大型设备等为租赁物的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SPV公司,按照单机、单船、大型设备融资金额的2%给予补助;经营租赁业务按照租金金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公司最高补助500万元。 在保险领域,企业投保可按投保年度实际保费5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年度保费补助总额最高2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开拓国内市场,对企业保费支出给予30%扶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20万元;对借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进行保单融资的企业,保费支出给予50%扶持,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政策有效期至2028年10月31日,每年1月1日至31日为申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