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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青岛当地媒体日前消息 青岛市海洋发展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海洋20条”七项财政资金政策落地提供操作指引 涵盖协同创新平台建设等七方面 明确多项奖补标准 政策多“免申即享” “海洋20条”是“海洋15条”升级版 覆盖面更广 三年预计投入财政资金4.2亿元 促进青岛海洋领域科技产业发展【新华网链接

商机眼

《青岛市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用于“海洋20条”中七项财政资金政策全流程工作。在协同创新平台方面,对青岛市首次获评省级相关创新中心或首次评估获“优秀”的,一次性奖补50万元。支持水产种业发展中,对主导或自主选育水产新品种通过国家审定且企业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一次性奖补100万元。海水淡化方面,新建造项目按固定资产投资奖补,海岛类项目按20%、非海岛类按1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海洋20条”是“海洋15条”升级版,共20条政策,三年预计投入财政资金4.2亿元,是“海洋15条”的3倍,将促进青岛海洋领域科技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