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2026年4月20日消息,该局发布浙金复〔2026〕102号批复同意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核准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9800万股股份,受让后持股比例达9.9%成为第三大股东,监管要求银行按法规完成变更并加强股权管理等防范金融风险【金融界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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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发布浙金复〔2026〕102号批复,同意温州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核准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受让浙江富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19800万股股份,受让完成后持股比例达9.9%,将与其他持股9.9%的股东并列成为第三大股东。温州民商银行于2015年3月26日开业,注册资本20亿元,法人股占比100%。2024年年报显示,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以29%、20%的持股比例位列前两大股东,11家股东合计持股51%。监管要求该行严格完成股权变更,加强股权管理等防范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