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证券相关媒体4月10日消息,创业板设立16年迎来制度大改,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深交所同步就4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涉及上市门槛、交易机制、新股定价等多方面,新增第四套上市标准,创业板和科创板分工更清晰,新股发行定价机制调整,引入做市商制度,大宗交易改为实时成交,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扩展到创业板ETF,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试点“地方政府推送制”【和讯网链接】
商机眼
创业板设立16年迎来制度大改。4月1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深交所同步就4项配套规则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改革新增第四套上市标准,“最近1年营收≥2亿元”确保企业具备产业化能力。新股发行定价机制有变化,中小盘股战略配售比例上限从20%、30%提高到30%、40%,高价剔除统一为3%。大宗交易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这些改革举措涉及上市门槛、交易机制、新股定价等多方面,将带来打新、选股、买卖等新变化,有助于提升创业板整体质量和可投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