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证券时报·e公司4月3日报道,梅山君证因参与上实发展的定增而遭受损失,向法院索赔逾4.3亿元,但初审未能成功,法院认为梅山君证的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成立,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梅山君证承担。【东方财富网链接】
商机眼
梅山君证参与上实发展定增的投资金额接近6亿元,但由于上市公司信披违法,造成其浮亏加重,梅山君证因此向上实发展提起诉讼,索赔金额逾4.3亿元。然而,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梅山君证的诉讼请求,认为其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因果关系并不成立,案件受理费220.01万元由梅山君证负担。 此次诉讼的背景是梅山君证于2015年与上实发展签订了股份认购合同,投资了5146.8万股,认购价格为5.99亿元。2016年,上实发展以11.63元/股的价格非公开发行了3.36亿股,募集资金39.02亿元。随着时间推移,梅山君证的持股在2016年转增后增至6690.84万股,但在2019年解禁后,股价一度下跌至5元/股上下。 梅山君证在2024年再次发起诉讼,请求赔偿投资本金损失及利息合计8.01亿元,认为上实发展未如实披露信息,导致其遭受实际损失。尽管梅山君证在2019年曾享受股价回升的收益,但整体来看,其持股市值截至2023年4月3日约为3.14亿元。 与此同时,部分个人投资者在与上实发展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取得了胜利,法院判决上实发展需向部分原告赔偿损失。这表明在科技金融领域,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透明度对于投资者的权益保护至关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