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郑渝川2025年11月28日的报道,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这是重庆市首部针对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计划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这项条例旨在加强金融监管、维护金融安全,并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解决了以往法律依据不足和职责不清的问题。条例共包括7章51条,重点支持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证券时报网链接】
商机眼
在重庆市的金融改革中,至2025年12月,全市地方金融组织法人机构达到466家,注册资本为1924.28亿元,资产总额为3139.7亿元。这些数据表明,重庆市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2025年11月28日,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重庆市地方金融条例》,作为地方金融监管的法律基础,该条例于202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共包含7章51条,旨在提升金融监管的效能与权威性,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高质量发展。 条例明确了金融组织体系的培育,支持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重庆设立功能性总部和分支机构,同时构建多元化金融市场体系,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专精特新专板”。此外,条例还要求加大对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及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金融支持,推进供应链金融与贸易融资的创新发展。为了支持金融科技的应用,条例强调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深化绿色金融与科创金融改革。 重庆市地方金融管理局表示,未来将围绕《条例》建立“1+1+2+8”的法规制度体系,并强化培训与指导,推动全行业遵法守法,以此促进地方金融的高质量发展和西部金融中心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