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据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2025年8月5日的消息,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收到《关于进一步加强深圳银行业科技支行建设 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意见》,该意见旨在推动深圳科技金融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科技金融专业化建设,以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构建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意见明确了科技支行的管理要求、建设标准及评估机制,强调了服务实体经济、风险控制和生态共建的重要性,以提升深圳的科技创新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链接

商机眼

在深圳银行业科技支行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多个与科技金融相关的重要指标和数字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设立科技支行,以支持科技型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科技支行的设立条件包括: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5亿元,且科技型企业贷款客户数量不少于30家;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占对公贷款余额的比重需达到50%;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需占科技型企业贷款户数的50%以上。这些条件的设定旨在提升科技支行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此外,科技支行的建设目标包括提升科技型企业的信贷余额和户数,以及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等指标,力求实现这些指标逐年提升。报告流程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深圳金融监管局会审阅提交的材料,并将满足条件的支行纳入管理。对于未能持续满足基本条件的科技支行,深圳金融监管局将采取相应的跟踪和评估措施。 在科技支行的管理要求中,还强调了对科技金融人才的专业能力提升和风险管理数字化能力的建设,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借助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提升风险评估和监测的能力。这些措施与目标共同构成了深圳市推动科技金融发展、支持科技创新的整体框架,力求通过系统化的建设和管理,推动金融资源向科技创新领域的有效配置。